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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栏目说明】
欢迎致信杭州市司法局。如果您有什么疑难问题,请先浏览已有的咨询答复及本网的法规政策。
您也可以仔细阅读【受理规则】后,发表咨询。请您务必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否则您的问题将不予回复。对您的个人资料,我们会按规定保密!
【受理规则】
1.本栏目受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等问题的咨询。咨询请一事一问,一般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,复杂些的适当延长。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,不具有法定效力。问题的最终解决要通过法定途径,如诉讼、复议、仲裁、信访等。
2.下列情形的咨询将不予受理:
●咨询内容不完整,表述不清楚,导致无法回答的;
●同一咨询人,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咨询;
●在一次咨询中,问多项不同方面问题的;
●不属于市司法局职责范围的;
●对市、县(市、区)政策性法律法规或具体办理手续的咨询;
●已向其他门户网站发表的咨询;
3.超越本栏目受理范围,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,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除并不再告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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